<
北京保安公司
北京保安官方网站

咨询热线:010-57296595 13911080434

北京保安公司
VIP特卫
明星护卫|保镖特卫
危机保护|特别随卫
人防特保
特别保卫|应急行动
隐私特保|安全护卫
大型活动特保
活动特保|会议特保
场地安检|应急特援
常驻保安
小区保安|工厂内卫
商场警卫|企业安保
临时安保
展览会场|媒体活动
体育项目|营销专场
您现在的位置:北京保安公司 > 公司新闻 >

对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处罚

来源:北京保安公司编辑:北京保安公司编辑时间 :2015-09-12 09:57点击: 次

  对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处罚

  北京保安公司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的规定,扰乱公有以下几种: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公司、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

  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4.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5.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

  6.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7-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使用、威胁方法的。还有一些行为,法律、法规规定比照《治安管理处条例》第19条的规定处罚的,如《军事设施保护法>第32条规定,不听制止非法进入军事禁区;毁坏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围墙、铁丝网或者界线标志的;扰乱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管理秩序,情节轻微的;在军事禁区非法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查、测量、描绘和记述,不听制止的等行为,都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应受处罚。对于上述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阅读:
• 保安员管理处罚试行办法
• 保安员防汛三种情况处置方法
•


精彩推荐
•北京保安公司实行温馨话、
•北京保安打造招之即来 来
•专业的北京保安公司巡逻巡
•北京保安公司建设一只服务

TAG:

上一篇:烧伤或烫伤的面积大处理方式 下一篇:保安公司机关党委的信息特点(一)

北京保安公司

北京保安公司

更多 保安雄风

李明星 李明星,经理,1982年3月生,中共党员。1999年12月至2011年12月于北京卫戍...[详情]

段咣咣 月度最美保安员,段咣咣同志工作积极,年轻有为,在本职岗位努力工作,创造...[详情]

孙波 孙波,高级项目主管,1983年出生,1999---2001年在卫戍区某团服役,曾担任...[详情]

卢培根 卢培根,高级项目主管,1985年出生,2000---2005年在卫戍区某团服役,曾担...[详情]

更多 社会热点

北京最大的保安公司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北京保安公司转载央视网)2020年12月05日 11:50“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详情]

北京最大的保安公司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为何如

2020-11-19 09:00:07[ 北京保安公司转载新华社]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