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安公司合同履行过程中问题处理程序及原则
来源:北京保安公司编辑:北京保安公司编辑时间 :2020-08-28 09:38点击: 次
北京保安公司合同履行过程中问题处理程序及原则
北京保安公司重大保安服务合同签订后生效前,签约人可召集经办、审议人员对合同条款审查的基础上,预测合同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整理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下发,以便具体执行合同部门找出最佳对策。如有失误,保安项目负责人员应负相应责任。
第一保安服务合同生效后,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负责,根据合同要求,把具体条款分解落实到当月计划,开始工作以确保合同的履行。经办人在保安服务合同未履行或履行过程中,应及时掌握履行情况,以便发现隐患并尽早想办法排除;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合同管理归口部门或集团法务办汇报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以求与另一方协商解决。
第二保安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在不损害国家、社会、企业利益的前提下,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由于不可抗力或过错责任,造成合同不完全履行,为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应及早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但须权责分明,并采取书面形式;对于对方当事人转让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责关系的行为,一经发现应及时加以识别或纠正,从而对生产经营作相应调整,相应的合同变更或解除须告知合同管理员。
第三保安服务合同纠纷处理应按法定程序进行,合同纠纷处理一般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程序进行。协商、调解由经办人出面,如达不成一致意见,由经办人所在部门或公司出面再行协商。合同纠纷自行协商、调解不成,确定使用仲裁或起诉方式解决纠纷的,须由经办人所在部门报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核准。同时报北京保安公司戎威远集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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