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安保准则十二条
来源:未知编辑:admin时间 :2014-02-25 14:12点击: 次
北京保安公司人防安保准则十二条
一、文明执勤、礼貌待客,树立“信誉第一,宾客至上”的思想,随时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二、保安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全部标志和装备器械,精神饱满,衣着整洁,形态庄重,姿态良好。
三、执勤期间,维护岗位卫生,按照岗位的任务和要求,尽职尽责,随时准备处理情况。
四、保安人员要做执行本驻勤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楷模,并监督各部门员工严格执行安全保卫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要不循私情,照章执行,及时上报。
五、保安人员有责任在出现火灾等自然灾害事故和紧急状态时,执行上级领导的指令。
六、发现治安防范漏洞,火险和其它治安灾害事故时,应采取果断措施,排除险情,并及时上报。
七、保安人员有责任保护好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现场。
八、保安人员要依据法律规定处理各种违法案件,全力保护本驻勤单位客户及员工的财产安全。
九、保安人员要熟悉本岗位的任务和要求,熟悉本岗位的地情、社情及消防设施分布情况。
十、果断处理本岗位发生的问题,发现可疑人和事,要有礼貌的进行盘查或监控,遇有火警及其它事故,应迅速扑救或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
十一、爱护通讯器材和岗位上的各种设施,熟练掌握各种设施、设备的命名及使用方法。
十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文明执勤依法执勤,严格交接班制度。北京保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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