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处理纠纷三原则
来源:北京保安公司编辑:北京保安公司编辑时间 :2016-02-22 08:42点击: 次
保安员处理纠纷三原则
北京保安公司在保安执勤训练培养过程中注重实际应用,在执勤中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把工作做好坐稳作实,在实际工作中去提高服务质量。
一、保安员在说话的方式上,不要争论,更不要顶撞,要使用礼貌规范的服务用语,以理服人;对不听劝阻者,要查清姓名、单位,如实记录并向保安公司主管汇报。发生纠纷时,要沉着冷静,注意掌握政策和工作原则,若遇到蛮横无理,打骂值班人员,可上报公司,由保安公司出面妥善处理。
二、保安执勤人员发生冲突后应大胆、主动、真诚地去向承认错误,往往你的担当会把坏事变成好事,发生纠纷时,要沉着冷静,注意掌握政策和工作原则,若遇到蛮横无理,打骂值班人员,可上报公司,由公司出面妥善处理。若有故意扰乱,不听劝告,自行其事,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如当值保安员在执勤中遇有情绪较暴燥的业主时,当事人应保持冷静、平和、礼貌的态度向业主作解释,安抚业情绪。如业主依然是难以控制自身的情绪,当值保安员应避免与其中发生正面冲突,迅速报告部门主管,协助解决冲突。客户部主管组织人员回访业主,填写《事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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