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管理处罚试行办法
来源:北京保安公司编辑:管理员时间 :2015-01-24 09:14点击: 次
保安员管理处罚试行办法
保安员凡出现下列九种情况之一者将受到处罚。一、未按规定着装,佩戴标准装备,不重视外观形象的。
二、无辜缺勤,迟到,早退,或一贯纪律散漫的。
三、不忠诚老实欺骗领导的。
四、滥用或损坏装备器材的。
五、擅离职守的或严重玩忽职守的。
六、未执行或拒绝执行命令的。
七、处理问题能力差,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八、损坏保安员声誉的违反员工守则的或其他有关规定的。
九、触犯国家法律的规定的。
处罚方法包括:口头批评或警告,扣罚奖金,酌情处理加以罚款,酌情给予行政处罚,辞退或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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