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保安公司
北京保安官方网站

咨询热线:010-57296595 13911080434

北京保安公司
VIP特卫
明星护卫|保镖特卫
危机保护|特别随卫
人防特保
特别保卫|应急行动
隐私特保|安全护卫
大型活动特保
活动特保|会议特保
场地安检|应急特援
常驻保安
小区保安|工厂内卫
商场警卫|企业安保
临时安保
展览会场|媒体活动
体育项目|营销专场
您现在的位置:北京保安公司 > 法律法规 >

保安员执勤实用课题正当防卫

来源:北京保安公司编辑:管理员时间 :2015-02-25 10:19点击:

  保安员执勤实用课题正当防卫

  北京保安公司实用课题教育,论保安员正当防卫,保安公司在教育中应加以灌输,要求保安员了解并能实际加以运用。
       一、保安员了解法律允许正当防卫的定义: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必要损害的行为。

  二、保安员正当防卫的条件:

  1、必须是对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2、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3、防卫的目的必须正当;

  4、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实行;

  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必要限度为正好足以制止不法侵害者的侵害行为,又不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三、防卫过当的定义: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防卫过当的法律责任: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四、保安员应严格了解执行紧急避险的定义与界限。紧急避险:就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他人人身或财产的行为。紧急避险的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8条也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如果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 可见,紧急避险因具有合理性、正义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关键在于要控制损害的程度。


精彩推荐
保安部门的权力
保安人如何解决民事纠纷做
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的理
保安员了解对讲机的性能及

TAG:

上一篇:保安员正规执勤规范--换岗职责 下一篇:保安交通协管员交通设施培训

北京保安公司

北京保安公司

更多 保安雄风

李明星 李明星,经理,1982年3月生,中共党员。1999年12月至2011年12月于北京卫戍...[详情]

段咣咣 月度最美保安员,段咣咣同志工作积极,年轻有为,在本职岗位努力工作,创造...[详情]

孙波 孙波,高级项目主管,1983年出生,1999---2001年在卫戍区某团服役,曾担任...[详情]

卢培根 卢培根,高级项目主管,1985年出生,2000---2005年在卫戍区某团服役,曾担...[详情]

更多 社会热点

北京最大的保安公司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北京保安公司转载央视网)2020年12月05日 11:50“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详情]

北京最大的保安公司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为何如

2020-11-19 09:00:07[ 北京保安公司转载新华社]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