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的理论与实践
来源:北京保安公司编辑:北京保安公司编辑时间 :2015-12-14 09:17点击: 次
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的理论与实践
北京保安公司 风险评估是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的关键,它是在全面收集、调查可能导致大型活动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事件危害因素的基础上,运用有关数学模型和风险数据库,预先识别大型活动潜在的各类威胁、弱点,评估风险种类等级、可能造成的影响,对危机灾害后果进行预警。
一、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概述
我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体育比赛活动,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展览、展销等活动,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即为大型群众性活动(以下简称“大型活动”)。在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管理链条中,安全风险评估是核心环节。
大型活动安保风险评估是在活动举办前全面收集、调查可能导致大型活动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事件危害因素的基础上,运用有关数学模型、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风险数据库,预先识别大型活动潜在的各类威胁、弱点,评估风险种类等级、可能造成的影响,对危机、灾害后果进行预警,为规避与调整风险、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制定应对的安全策略和解决方案的活动。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的过程包括风险识别(确定风险来源)、风险评价(衡量危险性及危险程度)和风险控制(制定防控措施)三个组成部分。
二、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的必要性
1.大型活动的特点
随着我国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增强,大型活动举办得越来越多,近年来上海市先后承办过举世瞩目的“2008年北京第29届世界夏季奥运会”上海赛区比赛和“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第14届国际泳联世界锦标赛”、迎新年倒计时、国际电影节、国际车展、马拉松赛、自行车赛、嘉年华等重要大型活动。大型群众性活动具有场所公开、人群密集、财物集中、规模宏大、持续时间长、节点特殊、临时搭建设施多且随意性强、媒体关注、情况复杂等特点,活动中容易发生****、踩踏等各种治安事件(灾害事故)并危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目前大型活动又呈现出新的特征:一是活动内容由相对单一向多项复杂转变。大型活动形式不断翻新出奇、多类叠加,多项综合性活动增多。二是高端会展经济快速发展,吃住行游交织。安保工作已涉及到与会要人、餐饮住宿、参观旅游、购物等各个环节,安保工作进一步延伸。三是各类活动有向郊区县辐射的趋势。这些均增加了现场安全工作的变数。加之全球恐怖活动猖獗,大型活动也可能成为恐怖袭击的目标,从而影响政治和社会稳定。因此,大型活动安保特别是风险评估愈发受到人们的重视。
2.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孙子兵法·用间篇》写道:“明君贤将,所以动而胜人,成功出于众者,先知也。先知者,知敌之情者也。”要做到万无一失,必须采用有效的安全评估技术,通过分析影响危险发生和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充分利用历史数据,预测治安事件(灾害事故)的发生概率和灾害后果,合理地量化大型活动风险。安全风险评估作为一套科学的方法论,能够克服传统安全保卫工作中的经验主义等缺陷,预先评估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为主(承)办方策划、制定活动组织方案和编制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供科学依据,为安保服务单位提供安保方案和编制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供依据,以最有效的安全成本投入,获得活动的安全运营和效益,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
风险评估将有助于对安保力量和资源进行有效地调配,同时也为公安机关实施大型活动安全监管、审批活动行政许可提供参考,防止粗放型滥用警力,避免警力资源浪费。
三、当前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的现状和问题
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在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是一项非常成熟的安保(北京保安公司www.baoangongsi360.com)业务项目,对于官方大型活动多由警方开展,而民间大型活动一般是由专业的保安公司(北京保安公司www.baoangongsi360.com)运作的,风险评估早己作为高端服务项目列入了国外保安公司的经营范围。我国在大型活动中引入风险评估时间还很短,虽己有些理论研究和实践,尚处于起步阶段,主要还是由公安机关针对少数有影响的官方大型活动(例如奥运会、世博会等)开展定性类的风险评估,而民办的大型活动则很少。
目前,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加以规范和完善。
一是立法滞后。对于民间大型活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第4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但并没有明确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的主体,也没有规定是必需条件。多年来,公安机关对大型活动采取的主要是经验式管理,各级公安机关在管理力度、安全要求等方而都存在差异和随意性,使主办单位无所适从。上海目前尚未制定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二是缺乏行业标准。无论是公安机关的民警,还是民间的从业公司和人员,风险评估的水平良荞不齐,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操作规程和资质认定,各行其道。一些地方公安机关的民警对风险评估的理论、技术不熟悉,认识较肤浅甚至存在误区,认为风险评估就是安全形势分析、“不管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照搬模版、敷衍应付“走过场”,评估方法单一,使该项工作流于形式,失去了科学性和真正意义。国内缺少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的专业人才,尚未制定大型活动保安服务企业(尤其是安检业务)准入标准和保安员资质要求。
三是缺少风险管理理念和定量分析。大型活动主(承)办方大多缺少风险评估的理念,即使有此意识的,在自身无能为力的情况下,对第三方的评估水平和责任能力还存在疑惑。个别地方公安机关对大型活动风险不会定量分析评估,而主观评估容易定性不准,甚至人为高估风险,从而导致警力密集型地低效内耗,过多地参与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活动,造成大量警力浪费。由于缺乏地方性立法和行业标准,保安公司也罕有机会承接该业务,国内目前真止能从事这项高端业务的企业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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